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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(第22号)
2021年11月08日 21:52:35 作者:四川国防教育 点击:
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公告
(第22号)


近期省外疫情输入我省,给我市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压力。同时,我市还存在个别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,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市民抵南后不主动报备,以及排查管控不到位的情况,加大了整个疫情防控的难度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坚决压实单位主体责任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,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,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,并主动对接、积极配合所在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做好防控工作。

二、严格落实单位防控措施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,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。要把员工健康放在第一位,主动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,对有发热、咳嗽等异常症状的,应立即督促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。认真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、疫情发生地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,及时向社区报备,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隔离管控、健康监测等工作。

三、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管理。宾馆、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带口罩,严格落实测温、贴码扫码查码、日常清洁、通风消毒等措施,对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。电梯等相对封闭场所要落实卫生防护和规范管理,提高消毒频次。发现发热病人或者健康码、场所码和行程码异常的,有关负责人应劝阻其进入公共场所,并立即向社区报告。

四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。公路、铁路、航空和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要全程佩带口罩,加强健康监测,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。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要严格做好消毒、通风和卫生清洁等措施。

五、全面从严排查管控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来(返)南充的人员,应在抵达南充2小时内向村(社区)报备;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(返)南充的人员,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村(社区)申报登记。省外来(返)南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同时查验健康码、场所码和行程码。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有关规定,增加基层排查管控力量,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。

六、全面加强核酸检测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(返)南人员,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,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)旅居史的来(返)南人员,或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(返)南人员和时空伴随者主动向村(社区)报备,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。核酸采样点要完整登记被检测人员信息,并做好跟踪监测管控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,被检测人员居家等候,须纳入社区管理不得擅自外出流动。

七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。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带口罩,保持不少于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,在电梯等相对封闭场所时尽量避免人群拥挤,尽量减少公共设备触碰,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
八、严厉打击个人违法行为。公民拒绝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,拒绝接受检验检疫、居家健康监测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,以及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,拒不向社区报备,故意进入公共场所导致传播病毒的,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九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都应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。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、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、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,要按照“谁的人、谁负责”“谁失控、追谁责”“谁瞒报、追责谁”的原则,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“第一责任人”。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,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,团结一心,众志成城,共同维护疫情防控大局。

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
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2021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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